读者行为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行为规定
1、读者凭本人有效信息验证身份后入馆,门禁安全门报警时应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
2、外来一切人员入馆,凭介绍信或有关证明经允许后方可入馆。
3、讲文明、懂礼貌,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4、衣着整齐,打扮得体,端庄大方,严禁穿拖鞋、带有铁钉的鞋靴入馆。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严禁吸烟。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使用电器。
7、保持馆内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静音,严禁在阅览区及走廊接打电话。
8、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除白开水外禁止携带其他饮品、食品入馆。
9、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严禁在馆内的墙壁、桌、椅上刻画、粘贴、涂写,不得私自挪动阅览桌椅、坐垫,离开座位请将座椅摆放整齐。
10、严格遵守图书馆开馆、闭馆时间。
11、严格按照座位管理系统分配座位就坐,严禁抢占座位。
12、个人物品自行保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闭馆后个人物品自行带离图书馆,否则按照无主物品处理。
13、爱护书刊等文献,不得污损、撕页,不得在书刊上批注、圈画,若借阅前发现污损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
14、禁止任何人将未履行借阅手续的图书带离图书馆,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15、读者应妥善保管校园一卡通及密码。如有证件丢失,应立即登录图书馆网站挂失,并按规定到学校指定地点补办,然后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解挂手续。挂失前,如发生被他人冒用借书等行为,均由证件所有人负责。
16、离馆通过监控门时,如有报警,需主动配合检查。
二、违规处理
1、持他人校园一卡通入馆(持卡人及所有人一并处理),第1次停证2周,累计2次停证2个月,累计3次注销读者证。本校读者转借读者证给非本校读者,第1次停证一学期,累计2次停证二学期,累计3次注销读者证。
2、态度蛮横,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注销读者证,依据《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馆内吸烟者,一经发现,第1次予以警告教育,并停证1个月,累计2次注销读者证,依据《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听劝阻且态度恶劣或因吸烟造成财物损失及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4、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馆内,在馆内使用电器,一经发现,永久注销读者证,依据《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在馆内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穿拖鞋或带有铁钉的鞋靴入馆,在阅览区内大声讲话、接打电话,携带食品、饮品入馆,私自挪动阅览桌椅、坐垫,以上违规,第1次口头警示并记违规一次,累计2次停证2周,累计3次停证一学期。
6、因读者个人原因未及时履行借阅手续或借书未成功,将图书馆的图书带离图书馆,造成门禁报警,第1次口头警示并记违规一次;累计2次停证2周;累计3次停证2个月,并给予校级通报批评。受到通报批评的违规读者,依据《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通报所在学院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7、偷窃书刊者,一经发现注销读者证,并上报学生管理部门,依据《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认定为偷窃书刊行为:
① 盗用、伪造、冒用他人证件信息借阅书刊者;
②“掉包”还书以次充好、撕割章页导致书刊内容残缺者;
③破坏馆藏书刊标识者;
④其他行为被认定为偷窃书刊者。
8、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附则
1、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我校图书馆的所有读者。
3、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借阅规则
1.所有读者必须持本人一卡通办理图书借阅手续:
(1) 凡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学校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到一卡通中心办理一卡通后方可入馆。
(2) 读者对一卡通要妥善保管。如遇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挂失前被借图书由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2.借阅规则
读者类型 |
可借册数 |
一般图书 |
外文原版书 | 赠书 | |||||||
借期(周) |
续借次数 |
续借借期(周) |
可借册数 |
借期(周) |
续借次数 |
续借借期(周) |
可借 册数 |
借期(天) |
|||
学生 |
本科生 |
30 | 4 | 1 | 4 | 2 | 4 | 1 | 4 | 15 | 180 |
博硕士研究生 |
50 |
8 |
1 |
8 |
5 |
8 |
2 |
8 |
15 |
180 |
|
教工 |
在职 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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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教职工 |
5 |
2 |
3.图书预约:读者所需图书,在某一馆藏地如已全部借出,则可办理该地预约。待该书还回后,预约读者可在7日内到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每种图书最大预约人数为3人,每位读者最大预约册数为1册。赠书不可预约。
逾期图书处理细则(试行)
1. 图书馆系统会对即将到期或逾期图书以微信或邮件方式实行适时提醒和催还,一旦出现逾期立即暂停借书权限(包括外借、预约和续借)。
2. 对于复本全部借出图书逾期超过20天,图书馆将读者名单通报至所属院系、单位。
3. 对于逾期图书累计超过300天的读者,图书馆将把名单通报至所属院系、单位。
4. 对于因出国、开会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归还图书的情况,读者可以向图书馆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后可进行延期处理。
5. 读者所借图书的归还日期落在寒暑假内,图书馆将对该归还期内图书作延期处理,允许读者在开学后15天内归还所借图书。